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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(第7号)
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24年本)》已经2023年12月1日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。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同时废止。
主任:郑栅洁
2023年12月27日
一、内容节选:鼓励类-13医药
1.医药核心技术突破与应用:膜分离、新型结晶、手性合成、酶促合成、连续反应等原料药先进制造和绿色低碳技术,新型药物制剂技术、新型生物给药方式和递送技术,大规模高效细胞培养和纯化、药用多肽和核酸合成技术,抗体偶联、载体病毒制备等技术,采用现代生物技术改造升级。
2.新药开发与产业化: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、儿童药、短缺药、罕见病用药,重大疾病防治疫苗、新型抗体药物、重组蛋白质药物、核酸药物、生物酶制剂、基因治疗和细胞治疗药物。
3.生物医药配套产业:化学成分限定细胞培养基,新型纯化填料和过滤膜材料,高端药用辅料,疫苗新佐剂的开发和生产,特殊功能性材料等新型药用包装材料与技术,即混即用、智能包装等新型包装系统及给药装置的开发和生产;高端化、智能化制药设备,新型制剂生产设备,大规模生物反应器及附属系统,蛋白质高效分离和纯化设备,药品连续化生产设备;实验动物标准化养殖及动物实验服务。
4.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:新型基因、蛋白和细胞诊断设备,新型医用诊断设备和试剂,高性能医学影像设备,高端放射治疗设备,急危重症生命支持设备,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,移动与远程诊疗设备,高端康复辅助器具,高端植入介入产品,手术机器人等高端外科设备及耗材,生物医用材料、增材制造技术开发与应用
5.中医药传承创新:中药鉴定技术传承与创新,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传承与创新,中药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、古代经典名方复方制剂、民族药的开发和生产,中药高效提取、全过程质量控制和信息追溯等新技术、新设备的开发与应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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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