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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生态环境部联合公布了《禁止进口货物目录(第八批)》和《禁止出口货物目录(第七批)》。
禁止出口货物目录(第七批)包括:六氯丁二烯、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、三氯杀螨醇、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、多氯萘(包括二氯萘、三氯萘、四氯萘、五氯萘、六氯萘、七氯萘、八氯萘)、六溴环十二烷。
禁止进口货物目录(第八批)包括:含西布曲明的混合药品(未配定剂量或制成零售包装的)、已配剂量含西布曲明的制剂、西布曲明及其盐、六氯丁二烯、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、三氯杀螨醇、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、多氯萘(包括二氯萘、三氯萘、四氯萘、五氯萘、六氯萘、七氯萘、八氯萘)、六溴环十二烷。
来源:中化新网